一直覺得處理小朋友的問題,最終必得回歸於檢視自己的價值觀。
 
記得第一年教書時,某天放學後,英文代課老師 Nancy 和我在辦公室裡聊了起來。「妳覺得為什麼小朋友上課的時候不能任意換座位?」Nancy 丟了這個問題給我,這是當時她上課時碰到的狀況。我們都認為,這種事情不該「想當然爾」的態度看待,也不該以「校規如何如何」來做為禁止的理由,然而,討論了很久,我們兩個都找不到具有說服力的答案。
 
從昨午到今晨,我思考的是另一個問題:為什麼高中生不能蹺課。因為敝本班有幾隻小兔崽子蹺了一節課去打籃球。
 
剛知道這個消息時,我很難過、很沮喪,類似事情已經在他們高二上發生過一次、高三暑期輔導最後一天也發生過一次了。對我來說,灰心不單是由於蹺課打球的這幾隻小兔崽子,還包括為什麼沒有其他人去球場把他們找回來--所謂的義氣,應該是在朋友犯錯時要能拉他一把;高二上,幾位負責舞蹈比賽的小朋友蹺課編舞,我是這麼和全班說的。
 
一方面慨嘆自己身為導師黔驢技窮,二方面我也在思考要怎麼處理這件事情,是該來軟的還是硬的?用哀兵政策有效,還是擺出阿修羅的姿態?但無論如何,我知道必須先解決最核心的問題:為什麼高中生不能蹺課。
 
我自己在大學時代也有蹺課的記錄,到現在回憶起來,除了「日本史」讓我覺得遺憾內疚外,老實說,還真不覺得自己犯錯,尤其,是那堂教授揚言要讓我無法畢業的課。為什麼大學時代蹺課可以接受、高中時代就不可以?我很清楚,對於他們蹺課感到無法接受,不是律己寬、待人嚴,也不是換了位置(學生→老師)就換了腦袋,當然,更不會是學校如何如何規定的緣故,只是我必須找出潛藏在認知底下的判斷基準究竟是什麼,同時檢驗自己的判斷基準是否合理。
 
我能立即想到的,是「欺善怕惡」這四個字。倘若是我的歷史課,應該沒有哪個人有膽子蹺吧--雖然,我相信這幾隻小兔崽子不是心存惡意,但柿子挑軟的吃?這本人沒有意識但確實內含的輕蔑與投機,我無法接受。
 
然而,這還是沒有解釋我內心的衝突--如果蹺課就是對師長的不尊敬,那麼,為什麼我看待大學生和高中生的蹺課會有不同的態度?當年,那種即便教授放話也不願聽學弟勸告去向對方折腰求情的狂妄,主要來自對老師教學態度的不滿;我始終覺得教得精不精采是一回事,無可否認,這多少受限於本身性格的特質而無法強求,但態度是否認真又是另一回事。可是,依此邏輯,高中生是不是可以自行判斷教師認真與否而決定要不要蹺課呢?
 
唔,直覺似乎不妥。我沒有辦法說服自己啊。
 
直到今天懷著嚴肅心情踏進校門,我才霍地有個想法--高中生不能蹺課,在於發生意外的責任歸屬問題。出了高中校門之後,這些行為是自己造業自己擔,但現在倘若有什麼狀況,可不是這麼一句話就能打發,而身為高中生,不是知識部份自修圓滿就能理直氣壯,更沒有資格讓任課老師及導師來背負這種壓力。
 
於是,我決定採取這個角度來跟他們溝通。我希望,假使他們真的覺得行為不妥,是因為很清楚地知道這樣做可能帶來的問題,而非只是「不想讓妳難過」這個理由。對於後者,我心懷感激,但必須要有前者真正的了悟,才能將人情義理內化成往後待人處事的原則。
 
所幸,幾個大男生受教,態度誠懇地向任課老師認錯,也坦承蹺課當下的思量不夠周全。至於全班經過這麼幾次的事件,是否真的瞭解「義氣」的展現在於「為所當為」呢?我不曉得,但衷心期盼。
 
※ 圖片出處:http://www.ma.ccnw.ne.jp/poka/
 
 
P.S.
昨天其實有件事情讓我很難過。第一年任教時的某位學生,因為警車違規左轉而被撞到了,才剛進入大學的年輕生命就這樣殞落。這首〈Pie Jesu〉 是送給他的--
 

 
 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momoko718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